(杨情孝记者刘春华)大竹县丁某某在家中排行老二,因为和大哥斗气不赡养父母,结果被七旬父母告上法庭……近日,大竹法院周家法庭巡回审理了这起赡养案,在法官开导下,丁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表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。8月25日,近过七旬的一对老年夫妇互相扶持着走进大竹法院周家法庭,将自己的三个儿子告上法庭。原来,这对老夫妻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。女儿因丈夫瘫痪在床,家境极度贫困,无力赡养父母。但两位老人年事已高,需要赡养。今年6月30日,经过当地村委会调解达成协议:从今年7月1日起,三兄弟每人每月提供赡养费100元钱并轮流赡养父母,父母生病住院的费用由三兄弟共同承担。由于二儿子丁某某一直未履行该赡养协议,8月25日,两位老人起诉至该院周家法庭,要求儿子们按约定进行赡养。赡养问题在农村很普遍,为有利于该案的调解工作,同时起到“审理一案、教育一片”的作用,法官决定巡回审判此案。在庭审过程中,丁某某当庭表示,是因为其大哥到处说他不愿意赡养老人,给他的名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,一气之下就不愿意按协议约定进行赡养。法官对丁某某悉心劝导,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向他讲解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拒绝赡养老人。经过法官耐心的解释,丁某乙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表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。当事人所在村村委会干部、附近村民等30余人旁听了庭审。法官通过这一赡养纠纷,向群众讲解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更是法律规定子女应尽的基本义务,这一法定的义务是任何理由不能抗辩的。当地村委会干部及群众对法院的审理纷纷表示赞赏,表示巡回审判既解决了一场赡养纠纷,让老年人老有所依,又给当地的群众进行了法制宣传,让群众亲身感受到司法的公平、公正。